当前位置:法声语>法律职场>劳动工伤>劳动合同>

怀孕区间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法声语 人气:2.49W

怀孕区间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如果连最基本的广大基层职工的权益都没办法维护好的话,那所谓的依法治国在很多情况下就显得有些讽刺了。所以目前对于劳动关系的监察体制包括相应的法律规定都是非常的严格的,正是因为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在女职工怀孕期间就解除劳动合同的还比较少见,那么,怀孕区间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一、怀孕区间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经济补偿是指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 经济补偿,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月工资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为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怀孕女职工维权

第一种,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支付工资损失到合同再继续履行时。若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到期,则仲裁或法院会撤消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认定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并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到劳动合同终止之日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该补偿金应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08以前工作的年限不计算,从08年开始计算)。

第二种,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用人单位则应按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

至于员工选择那一种方式,取决于员工未履行完的劳动合同期的长短及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长短,若员工未履行完的合同期较长,但工作年限较短,第一种方式能较好维护权益。若工作年限较长,因违法解除按工作年限的双倍赔偿,第二种方式能较好维护权益。

三、我国法律对女职工孕期特殊保护的相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3、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四条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由此可见,怀孕区间解除劳动合同赔偿也是跟女职工的工作时间长短有关系,但实际上不仅能够通过仲裁要求经济赔偿,还能够受到法律的保护要求重新恢复劳动关系的.因为法律上本来就规定的在怀孕期间是不允许解除劳动合同的,除非证明该女职工是经常无缘无故的旷工,那也就不会涉及到任何的赔偿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