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措的施程序如下:
(一)实施前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
行政强制措的施程序有哪些
法声语
人气:7.08K
猜你喜欢
- 1怎样强制关闭电脑正在运行的程序
- 2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监督制度
- 3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规则有哪些
- 4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具体是什么
- 5行政法规不可以设定的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
- 6寒潮的预防措施有哪些 预防寒潮的措施有哪些
- 7行政诉讼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
- 8行政强制措施的执行机关有哪些?
- 9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
- 10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
- 11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
- 12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区别是什么
- 13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程序可以简化吗
- 14行政强制措施外部程序
- 15行政强制措施一般程序
- 16行政强制措施的范围会有哪些
- 17法律设定的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
- 18防止雾霾的措施有哪些
- 19传唤是强制措施吗 强制措施的特点有哪些?
- 20给学生减负措施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