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终局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义务的制度。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
先予执行的条件包括哪些
法声语
人气:3.07W
猜你喜欢
- 1附件炎的原因包括哪些
- 2哪些劳动仲裁案件能先予执行
- 3申请信用卡的条件 申请信用卡的条件包括哪些
- 4行政诉讼法先予执行所具备的条件
- 5行政诉讼中先予执行的适用条件
- 6办理监外执行条件包括哪些
- 7先予执行适用于哪些案件?
- 8解除先予执行担保条件
- 9先予执行的含义以及条件
- 10劳动仲裁先予执行的条件
- 11收入确认条件包括哪些
- 12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包括哪些
- 13民事案件先予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 14对原判刑罚附条件的不予执行刑法上称为什么?
- 15先予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 16民诉中先予执行的条件
- 17案件的先予执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 18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和条件
- 19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包括哪些
- 20裁定先予执行的条件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