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一方当事人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应当就对方过错、损失大小、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损失大小无法确定,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建设工期、工程价款支付时间等内容确定损失大小的,人民法院可以结合双方过错程度、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因素作出裁判。
工程合同无效的损失无法确定的如何处理
法声语
人气:1.27W
猜你喜欢
- 1转让合同无效如何计算损失
- 2合同无效如何计算损失
- 3如何认定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有效吗
- 4无效合同损失赔偿范围如何确定
- 5什么样的合同称为无效合同
- 6宝宝无缘无故发烧如何处理?
- 7如何处理无效的房产合同
- 8工程分包合同无效时无效合同价款如何结算
- 9合同无效后如何赔偿损失
- 10婚姻无效的依据及程序如何确定的?
- 11合同无效该如何确认 无效合同确认中要注意什么
- 12如何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
- 13如何确定合同无效的返还责任
- 14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合同无效后怎么办
- 15合同无效如何处理合同无效后怎么办
- 16信用卡遗失该如何处理 信用卡遗失的处理办法
- 17合同无效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 18合同无效后定金怎么处理 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 19合同无效损失赔偿的约定效力
- 20合同无效管辖法院如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