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秘密成果的权属的认定: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收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一条
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收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在没有相同技术方案被授予专利权前,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
但是,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技术秘密成果的权属如何认定
法声语
人气:2.87W
猜你喜欢
- 1技术秘密转让协议
- 2技术秘密成果的权属如何确定
- 3后续改进技术成果的归属
- 4哪些才属于商业秘密 怎么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
- 5高层行政人员掌握的技术秘密
- 6技术合同权属是怎么认定的?
- 7如何认定商业秘密的价值性
- 8不能说的秘密票房如何
- 9技术转让合同(技术秘密转让)
- 10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如何认定?
- 11技术合同的权属约定是怎么认定的
- 12商业秘密 技术防范
- 13技术转让合同书(技术秘密转让)
- 14技术技术秘密
- 15技术咨询合同中 利用委托人资料完成的新技术成果归谁
- 16海滨木槿的栽培技术 海滨木槿的栽培技术如何
- 17如何技术合同认定 为什么进行技术合同认定
- 18技术服务合同的技术成果应当归谁享有
- 19南京著作权侵权该如何认定?
- 20宁波薇琳隆鼻技术如何 量身定制专属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