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法声语>法律生活>住房保障>经济适用房>

四川省征地青苗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法声语 人气:2.66W

四川省在修建高铁、高速公路过程中,难免会征用到一些农村土地,对于涉及到的农民,四川省征地部门会发放一笔补偿款。征地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和青苗费等。青苗费是直接发给被征地农民的,那么四川省征地青苗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介绍下。

四川省征地青苗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四川省征地青苗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征用前土地上长有的青苗,因征地施工被毁掉的,应由用地单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计算,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够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不能收获的按一季补偿;对于多年生长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植费,如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林木,由林权所有者自行砍伐,用地单位只付伐工工时费,不予补偿。

二、征地补偿中的青苗费如何分配?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应由实施征地补偿安置部门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土地补偿费由实施征地补偿安置部门直接支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乡镇等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或变相截留。要按照政务(村务)公开的要求,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支配情况公开。参加社会保障的,安置补助费首先作为缴纳被征地农民本人的社会保险资金,多余部分留作个人生活安置费用。

三、征地补偿包括哪些项目?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由此可见,按照四川省规定,青苗费由征地单位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具体金额按照农作物一季产值进行计算。对于刚播种的,按照一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对于生长成熟期的,按照一季产值发放补偿;对于可以收获的粮食作物,不予补偿。这些就是四川省征地青苗补偿标准,各个市县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当地补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