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立案审理后,可能会出于某些原因导致诉讼没有办法正常进行,使得诉讼中止的情况发生。
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六种,在《民事诉讼法》第150条中有明确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情形
法声语
人气:7.62K
猜你喜欢
- 1民事诉讼中诉讼时效中止情形有哪些
- 2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诉讼的规定情形有哪些?
- 312123换手机号申诉审核要多久
- 4民事诉讼中止的情形包括什么
- 5民事诉讼法应当中止审理的情况是什么
- 6民事诉讼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 7民事诉讼的举证期限
- 8中止诉讼的情形民事诉讼法是怎么规定的
- 9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 10仲裁和诉讼有什么区别 仲裁和诉讼的区别
- 11民事诉讼中中止执行的情形包括哪些
- 12民事诉讼中的合并审理都有哪些情形
- 13民事案件中中止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 14中止民事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 15诉讼中止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有哪些?
- 16刑事诉讼法法院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 17民事诉讼案件中止审理的情况有哪些?
- 18诉讼中中止审理情形有哪些
- 19行政诉讼过程中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 20望梅止渴告诉我们什么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