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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的普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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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应与人民法院审判管辖相适应。
2、审阅案卷材料
3、讯问犯罪嫌疑人。
4、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5、补充侦查。
6、作出决定。

公诉的普通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