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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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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利申请的程序主要是:
1、专利申请文件的准备和提交。
(1)专利文件申请的准备。根据专利法规定,申请专利应当提交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摘要、权利要求书等文件,不同类型的专利所需要的材料不同。
(2)专利申请文件的提交和受理。申请入应当将申请文件提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或专利局下辖的各地方代办处。
2、专利申请审核程序。
(1)初审。专利申请的各项文件符合格式要求且按照规定缴纳了申请费,则自动进入初审阶段。初审程序主要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实质性缺陷进行审查。
(2)公布。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就进入等待公布阶段。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布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布准备程序。大约3个月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布。
(3)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缴纳了实质审查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将发出进入实审程序通知书,申请同时进入实审程序。
3、授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
二、专利收费标准(国内部分):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取的专利收费标准(国内部分)按专利收费标准国内部分规定执行。对经济困难的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专利收费减缴按照专利收费减缴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第二十七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第二十八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第四十三条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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