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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纠纷误工费怎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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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事故纠纷误工费怎么确定?

医疗事故纠纷误工费怎么确定?

1、医疗事故纠纷误工费的确定需要区别对待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2、误工费的特点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

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

(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

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

二、提出误工费赔偿请求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一)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二)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

1、 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

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

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医疗事故发生之后,作为事故责任方的医疗机构、或者是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有需要支付医疗费、误工费、以及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的可能。法定的赔偿项目是比较多的,事故责任方可以结合实际情况确定自己具体需要支付那些赔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