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特征:
1、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犯罪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危害公共安全罪共同特征
法声语
人气:2.37W
猜你喜欢
- 1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2危险驾驶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吗
- 3什么叫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4危险驾驶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
- 5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规定
- 6危险驾驶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的吗
- 7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
- 8危害公共安全罪其他危险方法
- 9危险驾驶罪与危害社会公共安全
- 10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几年
- 11危险驾驶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吗
- 12长江和黄河的共同特征
- 13危险驾驶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吗
- 14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
- 15小孩面相的七个共同特征
- 16公共关系的六大特征
- 17大连宝马撞人致5死嫌疑人被批捕 大连宝马撞人致5死,嫌疑人被批捕,涉危害公共安全罪
- 18简述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本质特征
- 19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20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