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执行死刑的情形有:被执行人并非应当执行死刑的罪犯的。罪犯犯罪时不满18岁的。判决可能有错误的。在执行前罪犯检举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罪犯正在怀孕的。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有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第二百五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五十一条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第二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停止执行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法声语
人气:2.32W
猜你喜欢
- 1死刑缓刑是啥意思 死刑哪些情形适用缓期执行
- 2刑事抗诉停止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 3民事强制执行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 4停止行政拘留的情形是哪些
- 5监外执行终止的情形有哪一些
- 6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
- 7执行死刑前停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 8执行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 9暂予监外执行终止的情形有哪一些
- 10终止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 11行政强制执行停止的情形
- 12民事执行中中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 13暂予监外执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 14执行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 15民事暂缓中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 16赖小民被执行死刑是怎么回事 赖小民被执行死刑是真的吗
- 17午门斩首之谜 执行死刑的地方在哪?
- 18第三人撤销之诉在执行程序可以中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 19古代执行死刑之前,死刑犯有哪些要求可以满足呢?
- 20监外执行终止的情形的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