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在司法实践中,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以咋样认定挪用资金罪
法声语
人气:2.73W
猜你喜欢
- 1挪用资金罪怎么认定
- 2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的认定
- 3挪用资金罪谁可以去报案
- 4挪用资金罪和挪用特定款物罪有什么不同
- 5挪用资金罪怎么判 可以适用缓刑吗?
- 6挪用资金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界限是什么
- 7定金可以退吗?
- 8挪用资金罪怎么样定刑
- 9定金可以退吗 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 10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量刑规定是什么
- 11认定挪用资金罪的证据是什么
- 12黑龙江挪用资金罪认定标准
- 13广东省挪用资金罪数额认定
- 14如何对挪用资金罪数额认定
- 15挪用资金罪判多少年 怎么处罚挪用资金罪
- 16甲午海战奇冤 慈禧真的没有挪用海军资金修园子
- 17认筹金可以退吗
- 18如何对挪用资金罪主体认定
- 19挪用特定款物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是什么?
- 20如何认定挪用资金罪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