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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申请退税的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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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所得税申请退税的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

个人所得税申请退税的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

纳税人应当在取得综合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年度汇算。如果是属于需要退税的,是否办理年度汇算申请退税是当事人的权利,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也就是可以放弃退税。如果放弃退税,可以不用办理年度汇算。以下7种情况个税可申请退款:

1、上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2、上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情形。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情形。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情形。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情形。

6、预缴税款时,未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情形。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

二、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条件有哪些?

1、办理条件:纳税人因各种原因误交税款。(如:重复交纳扣缴、错用税率、错用税种、企业误填代码等)按规定应当携带和提交的材料目录。

2、所需材料:

(1)完税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纳税人)。

(2)误征误交税款所属期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表复印件一份。

(3)退(抵)税款申请表(《企业误交税款退税申请表》)一式四份。

(4)退税申请,须注明申请退税原因及申请退税金额。

(5)发放工资签收单或银行发放单复印件一份;员工聘用合同复印件一份。

(6)因事务所、网站等原因误交税款的,需附上述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综合上面所说的,退税申请是由个人来进行实施,但对于退税也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就在三月到六月之间,而且在办理时还需要提前相关的证明材料,只有得到税务部门的认可才能得到受理,只要受理成功一般在十个工作日之内就可以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