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内会确定开庭时间;
管辖法院: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审理时限:一审法院审理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审限为六个月,二审为三个月。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2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2条
发生交通事故几天内立案
法声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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