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劳动能力鉴定时效:
(1)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时限如何规定
法声语
人气:3.35W
猜你喜欢
- 1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 2智力残疾鉴定怎么鉴定
- 3鉴定无劳动能力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 4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期限
- 5我国卫生部规定的免疫程序表
- 6工伤如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7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 8员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流程如何进行
- 9限定词顺序有哪些
- 10劳动能力鉴定是否是劳动能力鉴定
- 11劳动法年假规定2020 劳动法规定年假有几天2020
- 12上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时间规定
- 13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
- 14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时限是什么
- 15劳动能力鉴定复鉴
- 16八级伤残劳动能力如何鉴定
- 17劳动能力鉴定
- 18工伤能力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 19无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如何确定
- 20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