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权宣告婚姻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国家机关均为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
2、婚姻被宣布无效或者被撤销,均是自登记之日起无效,双方当事人均不具有夫妻的权利。
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均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依法判决。
因重婚导致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利。
4、同居期生育的子女,均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之。
5、人民法院审理这两类案件均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判决,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均不能再就婚姻效力问题提出上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联系有哪些
法声语
人气:8.68K
猜你喜欢
- 1撤销婚姻和离婚一样吗 解除婚姻关系有哪几种方式?
- 2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情形
- 3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有何异同?
- 4可撤销婚姻的条件有哪些 如何处理可撤销婚姻?
- 5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的区别在哪里?
- 6如何维系无性婚姻 维系无性婚姻的六个方法
- 7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有什么区别
- 8合适婚姻的演员有哪些
- 9无效、可撤销婚姻的判决中无效、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 10婚姻无效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 11婚姻无效与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 12婚前患艾滋未告知婚姻关系被撤销是怎么回事 男方婚前患艾滋未告知婚姻关系被撤销事情始末
- 13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是什么
- 14什么是可撤销婚姻 可撤销婚姻有哪些?
- 15婚姻无效及可撤销的事由有哪些
- 16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异同
- 17无效婚姻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哪些人可以申请婚姻无效
- 18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 19婚姻诈骗有哪些表现
- 20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有何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