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现状。房屋办理登记还是仅以产权证上登记的产权人为准,并不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
二、司法现状。司法实践中对于该类诉讼的态度不统一,很多地方性法院均是不予立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离婚房产确认之诉的现状有哪一些
法声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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