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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男方出轨的有效证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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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婚姻法男方出轨的有效证据有哪些

新婚姻法男方出轨的有效证据有哪些

新《婚姻法》已废止,相关内容在《民法典》中有所体现,证明男方出轨的有效证据要求电子邮件、聊天记录要有证据链互相印证;保证书“白纸黑字”难否认;录像时地点只能在自家或者公众场合。

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要有证据链互相印证

此类婚外情证据一般很难被法院采信,因为当事人提供的此类证据很难保证是没有经过改动的。如果要想让此类证据被法院采信,要有一套完整的证据链,让它们互相印证。比如说,邮箱是谁的、邮件是谁发来的、那个人的真实身份是什么等。另外,在提取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的过程时要经过公证,自己单独提取的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很难被法院采信。

2、保证书“白纸黑字”难否认

在婚外情被配偶发现之初,一些人会写下保证书表明自己今后“决不再犯”的决心。那么这份对方亲口承认的“白纸黑字”能否作为配偶有外遇的证据律师认为是可以的。在诉讼时,一方出示了保证书后,对方有可能指出该保证书不是自己真实意愿的表示。但是如果对方没有足够的证据能证实自己的说法,该理由通常不会被法院采信。因为夫妻双方多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在写这份保证书的时候应该能预知将带来的后果。

3、照片效力有限难“作证”

很多人为了掌握配偶有外遇证据,往往会聘请“私家侦探公司”的人员对其进行跟踪,然后拍摄下照片。因为证据的取得要有合法性,所以,在操作的过程中要好好的考察侦探公司对婚外情证据的理解,确保证据的合法性。

4、录像时地点只能在自家或者公众场合

如果当事人在公开场合拍摄的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只有在自己家中拍摄到的录像才能作为证据使用,而在宾馆通过监控录像拍摄的、破门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摄的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此类证据采集难度比较大,也容易引发冲突,而且容易侵犯他人的隐私权,所以一般不提倡使用。

夫妻双方就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并不需要告知对方。如果当事人采集的录音中,对方对其外遇行为予以认可,那么该录音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另外,因为现在的一些数码录音资料有修改的功能,所以当事人向法院提供录音资料时,要能证明其是未经修改的。

二、男方出轨会应该如何判决

男人出轨且存在与他人同居的情况时,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要离婚的,如果证据属实,男方应该向女方支付一定的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目前新《婚姻法》已被废止,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女方可以提供电子邮件、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来证明男方存在出轨情形,如果男方在出轨的过程中与他人同居,致使感情破裂离婚的,女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