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
根据《保险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
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由此可见,在保险关系存续期间,随着投保人和保险人主观和客观情况的变化,双方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对保险险别、保险期限;
保险责任等内容做出相应变更,即投保人及时向保险人告知合同内容变更的事项,然后保险人进行审核,双方意见一致后,由保险人签发批单等书面文本。
保险双方是否能协议变更保险合同
法声语
人气:1.07W
猜你喜欢
- 1保险合同是否在合同到期退保险本金?
- 2双方同意抚养权变更协议书
- 3保险合同中保险条款修改是否有效
- 4人身保险合同是否属于责任保险
- 5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失业保险可以领取吗
- 6车险保险投保人变更
- 7协议离婚后抚养费变更能否变更?
- 8保险公司怕担责是否可以起诉解除保险合同
- 9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是否承担责任
- 10保险合同未变更
- 11保险合同期限的变更
- 12失能险是属于什么保险 失能保险什么人适合
- 13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
- 14双重户口可变更养老保险吗
- 15保险代理协议是否属于劳动合同
- 16车险双方协商费保险公司理赔
- 17财产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的分类
- 18为什么保险丝能保险?
- 19保险合同成立后 投保人和保险人是否可以解除合
- 20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是否能拿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