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权利性质不同。代位求偿权属于债权的法定转让,代位权则属于债的保全范畴。
(2)权利内容不同。代位求偿权行使的是属于债权人自己的权利,代位权行使的则是属于债务人的权利。
(3)权利效力不同。代位求偿权行使的效力直接归于债权人,而代位权行使的效力归于被代位的债务人。
(4)产生权利的原因不同。
(5)行使权利的条件不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保险中代位追偿权和物上代位权的区别
法声语
人气:1.47W
猜你喜欢
- 1代位追偿和代位求偿是否一致?
- 2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追偿
- 3论海上保险的代位求偿权
- 4代位权的适用条件和代位权行使的主要内容
- 5警戒水位和保证水位的区别 警戒水位和保证水位分别什么意思
- 6代偿债务后能否追诉担保人 代偿债务后不追偿怎么办
- 7代位权不能代位保险费
- 8保险人代位追偿权时效
- 9保险人的物上代位权具体内容有哪些?
- 10放弃代位追偿权利保险条
- 11大产权和小产权区别?
- 12对如何行使财产保险代位追偿权的探讨
- 13代位权和撤销权区别
- 14物上代位权和代位求偿权的区别
- 15保险公司如何行使代位追偿权
- 16什么是保险代位求偿
- 17保险物上代位权的取得方式是怎样的
- 18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区别是什么?
- 19物上代位权收益超过保险赔偿款怎么处理
- 20什么是合同的代位权、撤销权如何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