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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关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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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六十五条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也就是说如果房主为房子设定抵押权之前就承租了该房屋,那么抵押权实现后,可以继续租住该房屋直至租期届满。

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关系是什么

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六十六条也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也就是看抵押权和租赁权谁在前后的问题。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