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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笔录应怎么说 可以减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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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笔录应怎么说,可以减刑吗?

我们都知道如果在你喝了酒的情况下被查到了的话,肯定是先要你做笔录,为什么要喝酒开车,陈述事情的前因后果,那如果如实说了会不会有轻判的可能性呢,那就来了解一下醉驾笔录应怎么说,可以减刑吗?下面就来听听小编的看法。

一、醉驾笔录应怎么说,可以减刑吗?

1、坦白认罪、家庭情况等这些都可以作为酌定减刑的考虑因素。

2、另外被宣判后,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第七十九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二、录口供主要说些什么内容?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 需要调查的案件事实包括:  

(一)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二)违法行为是否存在;  

(三)违法行为是否为违法嫌疑人实施;  

(四)实施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五)违法嫌疑人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以及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六)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事实。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 需要查明的案件事实包括:  

(一)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二)立案侦查的犯罪行为是否存在;  

(三)立案侦查的犯罪行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实施;  

(四)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目的;  

(五)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六)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  

(七)犯罪嫌疑人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  

(八)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事实。

第一百八十九条 询问前,应当了解证人、被害人的身份,证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之间的关系。询问时,应当告知证人、被害人必须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

综合上面所说的,醉驾笔录应怎么说,可以减刑吗?当交警部门给你录口供的时候一定要坦白,认真的陈述中间的实事是怎么样的,如果情节不严重的话,只要认识错误诚恳,你会有机会得到减刑的可能,因此,只要做了事,有勇气承担后果,都会得到原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