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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撤销权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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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撤销权期限是多久

撤销权的行使是有一定的期限的,我们在进行判断的时候,要严格按照法律中规定的期限来进行判定。那么,大家知道行使撤销权期限是多久吗?另外,撤销权的行使要件有哪些呢?下面,小编会为大家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撤销权的行使要件

撤销权的要件包括:

⑴ 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债务合法有效。这是前提条件,因为撤销的行为针对的是损害债权的行为,如果债权本身存在效力问题,那么撤销权就没有意义了。

⑵债务人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换句话说就是债务人的行为已经或者即将极大地减少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范围。在债法领域,责任财产是指债务人用来承担债务的财产,一般债务人的合法个人财产就是他的责任财产。

⑶债务人的特定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特定行为包括:放弃其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这是法律规定的。

⑷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债务人危害债权的性质仍然存在。

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

《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8条规定:“合同法第55条规定的“1年”、第75条和104条第2款规定的“5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这条表明了5年期间是除斥期间。

三、撤销权诉讼各当事人地位及费用承担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4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对于行使撤销权费用问题,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26条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第三人(即受益人或者受让人)有过错的,应适当分担。”

综上所述,关于行使撤销权期限,我国法律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另外,关于行使撤销权费用的问题,如果不存在第三方过错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