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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缴纳是预缴吗 税额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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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缴纳是预缴吗?

土地使用税缴纳是预缴吗,税额如何计算?

《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九条 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4年第74号)明确,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不属于新征用的耕地,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可按年度每年缴纳、也可按季缴纳,也可一次缴纳多个年度的。

由此可知,土地使用税缴纳是可以预缴的,也可以依据约定的时间缴纳。

二、税额计算

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方法。

「例」武泰钢材进出口公司拥有自用房产原值600000元,允许减除20%计税,房产税年税率为1.2%;小汽车2辆,每年每辆税额300元;载重汽车3辆,计净吨位15吨,每吨年税额60元;占用土地面积为1500平方米,每平方米年税额为6元;税务部门规定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季末后10日内交纳,1月31日计算本月份应交纳各项税金。

月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1500×6/12=9000/12=750(元)

土地使用税缴纳是预缴吗?通过了解可知,土地使用税的缴纳,当事人可以预缴,也可以依据约定的时间缴纳。另外对于土地使用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是比较简单的。主要是与实际的土地使用面积,以及当地的单位税额有关,只要了解准确的数据就可以计算出来。